長者醫療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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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 者 醫 療 券 計 劃 旨 在 資 助 長 者 使 用 私 營 基 層 醫 療 服 務。 以 下 於 香 港 註 冊 的 醫 護 專 業 人 員 可 登 記 參 與 長 者 醫 療 券 計 劃 : 西 醫 、 中 醫 、 牙 醫 、 脊 醫 、 註 冊 護 士 和 登 記 護 士 、 物 理 治 療 師 、 職 業 治 療 師 、 放 射 技 師 、 醫 務 化 驗 師 ( 輔 助 醫 療 業 人 員 及 化 驗 服 務 須 按 現 行 的 轉 介 安 排 ) 及 於 註 冊 名 冊 第 I 部 分 註 冊 的 視 光 師 。
長 者 如 使 用 醫 療 券 支 付 已 登 記 醫 療 服 務 提 供 者 的 醫 療 服 務 費 用 , 有 關 的 醫 療 券 金 額 , 將 會 以 月 結 形 式 , 付 還 予 醫 療 服 務 提 供 者 。 欲 參 與 長 者 醫 療 券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提 供 者 須 預 先 向 衞 生 署 登 記 。 成 功 登 記 參 加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提 供 者 會 獲 發 計 劃 標 誌 , 張 貼 於 其 執 業 地 點 , 以 方 便 長 者 識 別 。 他 們 亦 會 獲 發 使 用 者 名 稱 、 個 人 密 碼 及 保 安 編 碼 器 以 登 入 醫 健 通 ( 資 助 ) 系 統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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