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4月9日星期六

修訂註冊視光師專業守則(認可藥物)

 修訂註冊視光師專業守則(認可藥物)

 現通知你,註冊視光師專業守則(下稱「守則」)附件II的 《認可藥物一覽表》(下稱「藥物表」)已作修訂。 

由於藥物表上其中一款藥物「丁卡因以 0.5%溶液使用」 在香港已沒有供應,視光師管理委員會(下稱「委員會」)決定加 人「丁卡因以1.0%溶液使用」,於藥物表中。 

委員會希望藉此機會提醒各位註冊視光師,守則第III部 第8.1條列明只有註冊名冊第I部分的視光師才可使用藥物表中 的藥物。而各註冊名冊第I部分的視光師須同時留意守則第III 部第8.2至8.4條,必須小心使用任何藥物;如果不小心或不負責地使用藥物,可能會導致紀律處分。此外,你亦須遵從所有相關法例要求,包括香港法例第138章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對藥物表上的藥物就管有、使用或其他方面的法例要求。如有疑問, 你應向自己的法律顧問徵詢意見。 

 

守則修訂後,請參考:

https://www.smp-council.org.hk/op/tc/content.php?page=cd_cp (中文)

https://www.smp-council.org.hk/op/en/content.php?page=cd_cp (English)


PDF:
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open?id=10SLG_PeWvDqUUDSQ5PgLEjUC6xRi9WGg&authuser=jack%40optom.net&usp=drive_fs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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